栏目主编:李明志



  一直以来,“华为沪科案”因其曲折诡谲而广受关注。日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至此,这起以刑事方式处理、涉及华为和UT斯达康等通信巨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在历时两年半后终以华为获胜而告终。3名高学历的IT界科技精英(华为公司前员工,后为UT斯达康员工),因侵犯商业秘密罪将分别在牢房里度过两到三年

   最先,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并不关UT斯达康什么事。两巨头虽身为同行,但也只存在行业上的正当竞争,不用闹上公堂。UT斯达康是如何与华为较上劲的呢?其中波折,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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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东家举报,民事转刑事


三十出头的王志骏和刘宁大学时代就是同班同学,1997年两人从东南大学物理电子学光电子专业硕士毕业后,双双加盟深圳华为。第二年,年纪相仿的秦学军从上海交大机械工程学院毕业,也加入到华为的研发队伍中。
三个年轻人很快成长为华为的技术工程师。2001年下半年,三人离开华为,注册成立自己的上海沪科公司,开始了全新的创业。他们先与上海贝尔合作,后又加入杭州UT斯达康,一路春风得意。
就在此时,三人遭到一记当头棒喝。2002年10月上旬,华为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沪科公司索赔200万元人民币。而当月中旬,UT斯达康宣布以200万元人民币和分3年授予1500万美元期权的代价收购了沪科,刘宁、秦学军、王志骏三人遂成为UT斯达康员工。几天之后,华为突然撤销了民事诉讼,并向黑龙江佳木斯警方报案,称王志骏等3人窃取其商业秘密,制造与销售与华为相似的产品。11月22日,佳木斯警方远赴杭州,将3人拘留。12月18日,该案件移交至深圳市司法机关,2003年6月17日3人被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并于2004年5月8日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提起公诉。

★疑点重重,一再延审
由于华为在通讯产业乃至整个民族产业的龙头地位,这场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一经披露,立刻引起业界关注。辩护律师认为:证据和结果,是此案最主要的两大疑点。

自从本案提起公诉以来,从04年6月开庭至12月6日一审,共经过两次延期、四次不公开审理,最终才得以宣判。两次延期的理由都是补充证据。
王志骏的辩护律师张志认为,8501B产品和华为XX产品本身是最重要的物证,但控方一直不把已调取鉴定的产品实物带上法庭质证,仅提供产品照片和有瑕疵的鉴定报告;此外,作为结果犯,“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致使权利人破产或其他严重后果”才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8501B产品的几百万元销售款并不能直接算做华为的经济损失。

沪科在上海,拘留时三被告人常住杭州,为什么华为向遥远的佳木斯警方报案、为什么由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管辖,这些都是被告及其亲人不能理解的问题。
“高科技行业更新换代这么快,在三个人最有创造性的年纪把他们关起来,毁的不仅是现在,还有他们的将来。”刘宁的妻子哭诉。

 

★“我们是受害者”,损失1.8亿

  被告人的律师团于04年17日在北京召开了媒体见面会,他们表示,“依据证据、依据律师个人的学识判断,三名被告无罪没有任何悬念。”
华为副总裁、知识产权部部长宋柳平说:“华为只是举报人,我们相信司法机关会做出客观公正的判决。我们是受害者。”
针对辩护律师的两点质疑,宋柳平说,这项技术相当有价值,华为的研发投入很大,现在等于已经泄漏出去,经济损失上很难估量,技术是华为的生存基础。
至于实物证据,宋柳平则表示充分相信公诉机关会依法办案,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证据,“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非要看实物,实物搬上法庭,法官看得懂还是律师看得懂?”
“华为是鼓励人才流动的,但高科技人才流动要有个底线。据说当时在三个人那里光技术资料就查到几万页,如果技术成果都没有控制地随人才流动带出去,那实在太可怕了。”宋柳平说。
华为公司新闻发言人傅军随后表示,经过科技部等权威鉴定中心鉴定,华为有多达数万页产品研发数据书面和光盘资料被3位前员工窃取。而这一案件的检方已经作出了直接或者间接的判断,3名前员工的侵权行为,对华为造成了高达1.8亿元的经济损失。

   ★刑事手段太极端?

  去年10月深交会期间,华为作为知识产权高层论坛的惟一企业代表登台讲演,其知识产权保护一直为业界所称道。即使三被告的辩护律师也表示,高科技企业维护知识产权的行为和意识值得提倡,对华为很“敬仰”。
多说。当三名被告人的律师团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发布针对案件的联合声明和十点质疑时,也未见有UT斯达康公司人士公开露面。
对此,已没有人再怀疑,一场看似简单的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已经演变成华为和UT斯达康这两家竞争对手之间的商业利益之争。三名被告命运的背后,便是两大电信设备商在或明或暗地较劲。UT斯达康在靠小灵通赚了一大笔钱后,又把目光转向了3G和传输领域,因此与华为“狭路相逢”成为必然,“沪科案”也就成为一个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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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南方企业家杂志社 200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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