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企 业 联 合 会
文件
广 东 省 企 业 家 协 会
粤企联 [2007]65号

关于举办 2007 中国(南方)房地产高峰会暨
“广东房地产企业 10 强”、“广东建材装饰企业 100 强”
“广东家具制造企业 100 强”、“广东灯饰照明企业 100 强”
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及其相关企业:
为响应中国企业联合会要求认真做好“中国企业 500 强”推荐工作的号召,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广东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精神,更好地适应国际竞争和国际接轨的需要,促进我省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走向世界,由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广东(房地产、建材装饰、家具、照明)专家工作委员会联办、《南方企业家》杂志社承办的“ 2007 中国(南方)房地产高峰会暨‘广东房地产 10 强企业'、‘广东建材装饰企业 100 强'、‘广东家具制造企业 100 强'、‘广东灯饰照明企业 100 强'评价活动”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高峰会及评价活动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凡注册资本在 1000 万元以上, 2005 至 2007 年度获得过 2 项以上全国、部、省、或地市级荣誉的房地产开发、建材装饰、家具制造、灯具照明生产及销售企业; 2 、无偷税漏税等违法乱纪不良记录的企业; 3 、在某一地区处于发展龙头地位的企业; 4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企业即可申报; 5 、凡正式入选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举办单位负责推荐给中国企业联合会,参与“中国企业 500 强”排序。
二、申报事项
1 、企业的主要业绩介绍:
申报企业的业绩介绍包括以下内容(请附 2000 文字以内材料及电子版):
( 1 )企业在行业的竞争优势、核心地位以及获得的各类荣誉;( 2 )企业及企业领导人在行业的领导地位及对国家、社会所作的贡献;( 3 )企业文化建设、发展历程及远景目标。
2 、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含企业营业执照、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上报至评价单位,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进、联络。
3 、申报评价项目
申报项目如下(可依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项目进行申报):
房地产开发类: ( 1 )广东房地产综合实力 10 强企业;( 2 )广东房地产最具竞争力 10 强企业;( 3 )广东房地产诚信经营 10 强企业;( 4 )广东最佳物业管理 10 强企业。
建材装饰类: “广东建材装饰企业 100 强”;
家具制造类: “广东家具制造企业 100 强”;
灯饰照明类: “广东灯饰照明企业 100 强”。
4 、评审办法
由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广东(房地产、建材装饰、家具、照明)专家工作委员会,组织权威专家评委进行综合评价与网上公示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效评价,评价结果将向全社会及海内外发布。
5 、高峰会主办及申报截止时间
( 1 )“ 2007 中国(南方)房地产发展高峰会”主办时间,拟订于 2007 年 9 月 28 日在广州隆重举行。
( 2 )申报截止时间: 2007 年 9 月 15 日。
6 、颁发荣誉证牌
拟订颁奖时间: 2007 年 9 月 28 日 。届时将特邀国家建设部原副部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全国工商联地产商会名誉会长杨慎同志、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同志、中国建材装饰、家具、照明行业协会(商会)领导人以及广东省有关领导和专家前来参会,为企业代表作专题演讲报告,并为获奖企业颁发精美荣誉匾牌和证书。
7 、费用说明
按照上级要求,此次评价活动一律不向企业收取评审费用,由组织评价单位自筹。
8 、媒体宣传发布
此次各类奖项评价结果,将以新闻通稿的方式拟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 21 世纪经济报道》、《深圳特区报》、《中国家具报》、《亚太家具报》、《中国建材报》、《中国灯饰报》、《香港商报》、《大公报》、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凤凰卫视、搜狐网、新浪网、搜房网等 30 多家国内外媒体上发布。《南方企业家》杂志(全国百家重点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将出版《获奖企业特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联系单位: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百强企业推荐评价办公室”
联 系 人:余小姐 唐小姐 孙先生 邱先生
活动专用电话: 020-83586753 、 83497332
传 真: 020-83497330
网 址: http:www.nfqyjzz.com( 可在此直接下载申报表格 )
电子邮箱: nfqyj@vip.sohu.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环市中麓景西路一号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办公楼一楼“广东百强企业推荐评价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0091 。
附件一:1、专家评委名单。
2、各类奖项申报表。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房地产论坛 企业评价 通知
抄 报:高级顾问原省长卢瑞华、匡吉同志、名誉会长副省长佟星、人大副主任游宁丰
抄 送: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地市企业联合会(协会 )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