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况 与 反 映
第十五期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二 OO 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劣势国有企业有序退出的启示
编者按: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我们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劣势国企问题是困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一道难题。如何通过有效途径让国有困难企业退出市场,并妥善安置职工,对于化解历史遗留的问题、优化国有经济的结构,意义非常重大。
近期,我会在调研中了解到珠海市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组建了全市性的企业退出机构——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将全市的困难企业集中托管。该公司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勤于思考,善于学习,不断总结,在停业企业员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企业法人注销、档案资料管理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走出了一条劣势国企托管退出的新路。按照“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法制化”的模式运行。并以市场化的手段运作,实现劣势企业依法、有序、快速的退出,建立了劣势国企退出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提供了很好的经验,给人以启示。现将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的“区域性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的做法和经验推荐给大家,以供借鉴、学习和参考。
区域性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下称联晟托管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开展企业托管、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以及政府和其他法人单位授权或委托管理的业务。三年多来,联晟托管公司根据珠海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总体战略部署,服务于大规模国企改革的需要,全力以赴开展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工作,在停业企业员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理、企业法人注销、档案资料管理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出劣势国有企业托管退出的有效途径,形成了企业托管退出的新模式,建立了劣势企业托管退出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体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到2004年底,累计托管企业613户,托管资产48亿元,托管债务54亿元,安置员工1万多人,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为珠海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一、区域性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产生的背景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劣势国有企业的改革更是不少地方的难中之难,已经成为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制约因素。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不少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管理和经营等方面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陷入困境,被迫停业,濒临破产,成为劣势企业。国企改革工作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在依法合理地解决企业员工、资产、债务等问题的前提下,实现劣势国有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对劣势国有企业改革而言,最难的有三:一是人员如何安置,这关系到企业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二是资产和债务如何处理,这关系到国有资产流失、政府承受能力、银行债权以及政府诚信和形象问题;三是企业法人如何退出市场,这涉及到如何依法有序地实现企业法人资格的正常消亡。不解决这三个难题,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无法推进,甚至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增加新的不稳定因素,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在推进国企改革的实践中,各地都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在深化劣势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不少地方政府因为没有或无法妥善解决劣势国有企业改革问题,造成当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难以进行、国企改革无法推进,引发员工群体上访和社会不稳定的现象,也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要顺利推进区域性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必须积极探索劣势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有效机制,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
珠海市从2000年开始,对市属国有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改组,按照“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原则,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国企改革。在短短一年时间内,通过“股份合作制改制一批、产权公开转让一批、停业处理一批、依法注销一批、破产清算一批”等措施,国有资本退出的企业近千户,涉及员工2万多人,占当时市属国有企业独立法人户数的85%。对珠海市政府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而言,大规模的国企改革之后,一大批劣势停业企业如何在短期内有序退出成为必须正视和解决的急迫问题:
一是停业企业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仅2000年一年,全市停业企业达到500多户,涉及资产44亿元,债务54亿元,员工1万多人。这些劣势企业分布在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等几乎所有行业。而且随着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进行,还会有新的劣势企业被停业。
二是停业企业遗留问题多,处理难度大。企业停业了,企业存在的大量遗留问题比如员工安置、资产处理、债权债务清理、公章档案管理、诉讼案件处理等等,并不会自动消失。处理这些问题,涉及到政府、银行、主管部门以及政策制度、资金筹集、机构人员等方方面面,工作量大,处理难度也大。
三是涉及员工利益和社会稳定问题,时间性强。停业企业的遗留问题,特别是员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理等,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将会越积越多,越来越复杂,时间成本也会越来越高。
四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形势要求劣势国有企业退出必须有新的思路和措施。珠海市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过程中,曾经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立一个托管部,专门负责处理本集团下属停业企业的遗留问题,当时,全市共设立了40多个企业内部托管部;后来,又将企业集团内部40个托管部撤销,按所属行业将停业企业分别集中到4个资产营运机构和3个授权经营主体内设的托管部管理。但是,随着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的进展,这种分散托管方式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是托管部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大量法律诉讼等历史遗留问题仍然要上升到资产营运机构和授权经营主体层面应对,严重影响全市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和优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停业企业之间的大量关联债权债务问题无法统筹协调解决;三是数量众多的企业托管部门造成管理成本、法律诉讼成本和资产处置成本上升,托管效果不尽理想;四是按照管理权限,部分被停业的集团一级公司,其遗留问题往往要由国资监管部门直接处理,效率和效果较差。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寻找新的途径和方式来妥善解决停业企业退出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停业企业的遗留问题,实现劣势企业有序退出,大规模国企改革的成果就无法巩固,深化国企改革的工作就无法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为解决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珠海市国资委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建立了一个全市性的停业企业托管退出平台——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对全市劣势国有企业进行托管退出工作。从而创造了服务于区域性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的新机制。
二、区域性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的内涵
区域性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的内涵,就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原则,从服务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国企改革的宗旨出发,建立面向区域性劣势国有企业有序退出的集中托管平台和市场化退出通道,按照“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法制化”的模式运行,最终实现劣势国有企业依法、有序、快速退出。在联晟托管公司的托管实践中,集中托管是指将全市劣势国有企业通过协议方式全部集中到联晟托管公司这个平台中进行托管,市场化退出则是指联晟托管公司综合运用各种市场化的运作手段和模式,对被托管企业进行规范处置并实现其依法退出市场。
——社会化,主要包括两层涵义:一方面是指托管对象的相对宽泛性。联晟托管公司的托管对象既包括大规模国企改革中停业的劣势国有企业,也包括仍在经营的劣势国有企业和过去已经停业的劣势国有企业,还托管了某些单项债权。另一方面,劣势国有企业的退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而联晟托管公司正是通过对劣势国有企业的集中托管,成为了这一复杂过程中的中心节点,实现了劳动社保、工商税务、金融机构和法院等各部门在劣势国有企业退出方面的有效衔接,从而使劣势国有企业平稳有序退出成为可能。
——专业化,联晟托管公司是珠海市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劣势国有企业托管的企业,业务集中程度高,并拥有一批具备法律、财务、资本运作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人才,同时,公司还开发了适合托管企业特点的管理程序和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体现出专业化的特点。
——企业化,联晟托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开展业务,自主经营,独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公司所从事的托管等各项业务是完全的企业行为,并按协议收取托管费。
——法制化,联晟托管公司的运作以《公司法》、《合同法》、《信托法》等为法律依据,以国家制定的关于国企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珠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其配套的文件和措施为政策依据。托管行为的法律基础是托管协议约定的有关各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劣势国有企业从进入托管直到退出的全过程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实现。
联晟托管公司的主要动作特点:?
一是任务目标明确。联晟托管公司是按照区域性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整体战略需要而建立的,具有鲜明的政府主导色彩。政府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联晟托管公司的组织设置、人员编制、费用来源以及业务范围、工作任务和目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企业经营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的规则运作,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律主体,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联晟托管公司的工作任务是处理国企改革过程中的停业企业,运作目标是通过托管,实现劣势国有企业的依法、有序和快速退出。
二是法律关系明晰。根据托管协议,在托管法律关系中有三个主体,即委托方、受托方、被托管方。委托方是被托管方的产权主体,通常是被托管方的投资方。受托方即为联晟托管公司。被托管方是劣势企业的停业国企。
由于委托方和联晟托管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契约法律关系,因此托管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各方原有的法律地位。被托管方的产权隶属关系、资产、债权、债务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主体不发生变动,联晟托管公司只是依据托管协议代产权主体行使有关管理权和处置权。在授权范围内对外从事受托事务的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如联晟托管公司未按照托管协议的约定从事受托事务,则应向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有权对委托方、受托方、被托管方实施监管,督促各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协助三方解决在履行托管协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三是运作过程规范。联晟托管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规范操作流程执行,做到公开、透明。公司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团,由数名专职律师和公司内设的法律部共同负责日常运作中的法律事务,确保运作过程的规范。
被托管企业的资产处置全部经过有形要素市场公开拍卖;债务处理事先征得债权人同意;员工安置统一按国家法规及珠海市政策执行;企业法人资格处置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法院的程序办理。
联晟托管公司作为受托方,建立了严密的内外双重监督体系,保证委托方和被托管企业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内部,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多种监控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民主监督和内部审计等手段,强化内控和约束机制,为规范托管运作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在外部,一是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通过下派的财务总监,直接对企业运作过程实行监督,对重大的资产处置和大额财务开支进行联签;二是由政府审计、国有资产监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对公司的业务过程实行监督。
四是不断追求创新。作为一个全新的企业面对全新的业务领域,联晟托管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劣势国有企业托管的新机制、新制度和新方法,依法、有序、快速实现劣势国有企业退出。同时,联晟托管公司还不断进行企业组织管理创新,注重战略规划,找准发展定位,拓展业务范围,提升企业素质,增强企业实力。
? 三、区域性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的主要做法
劣势国有企业的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是一项复杂繁重的系统性工作。它涉及到人员安置、资产债务处理、档案管理、法律诉讼办理、信访办理、遗留事务处理等方方面面,它需要将历史性与现实性、规范性与技巧性、依法有序与以人为本、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思路方法创新,实现政府确定的政企分开、社会稳定、依法有序、规范高效的目标,实现劣势国有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一)打造一个平台:建立全新体制的专业化托管企业
联晟托管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公司设立之后,按照珠海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法制化”的要求,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措施上全力打造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平台,对全市劣势国有企业实施集中托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使劣势国有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为珠海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联晟托管公司由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珠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简称国经局,2005年后改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直接管理,纳入资产营运机构序列管理,是珠海市三家市属资产营运机构之一。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珠海市国经局以51%股权控股,市属其他资产营运机构参股。
联晟托管公司作为专业化托管企业,与一般企业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公司设立的目标不同。联晟托管公司是珠海市政府专门为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停业企业遗留问题而成立的,是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劣势国有企业有序退出服务的,注重的是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第一位的,然后才是经济效益。而一般企业则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是公司业务内容不同。联晟托管公司管理的对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停业企业,目的是依法有序地实现停业企业退出市场。而一般企业管理对象则是实物产品和服务产品,通过持续提高自身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来不断开发和拓展市场。
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由于业务的特殊性,联晟托管公司筹建初期由国经局在核定员工数量、确定业务总量的情况下确定工资费用总额,并在一定时期内由国经局拨付费用。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步过渡到向被托管企业和其他托管项目收取适量托管费作为经费。而一般企业则按照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效益、管理等方面情况,确定企业成本费用标准。
联晟托管公司托管业务的主要工作流程为:
1、接收:按托管协议接收停业企业的实物资产、债权债务、资料档案。
接收停业企业的实物资产:按照房地产、在建工程、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库存商品、办公用品等六大类进行分类,累计托管实物资产7.5亿元。
接收停业企业的债权债务:累计接收托管债权24亿元,债务54亿元。
接收停业企业的资料档案:接收托管停业企业的证照、文书、人事、财务档案等资料,累计托管文书档案12万多卷,印章3107枚,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3601册,并全部实现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清理:按照“清理帐目、帐帐相符,清理资产、帐实相符,清理档案、便利检索”的原则,清理停业企业资产、债权债务、档案资料。
3、处理: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妥善处理停业企业遗留问题,涉及到员工安置问题(包括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员工住房、欠发工资、欠社保费、集资款、再就业、大病医疗、困难员工子女上学等问题)、企业在建项目善后处理等。
4、管理:在托管企业退出以前,履行托管企业的管理责任。包括资产维护管理、财务核算、工商税务年检、代理法律诉讼事务、债权追收、债务确认等。
5、清算:本着对委托方和债权人负责的态度,在企业退出市场前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全面清算,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清算报告。
6、退出:在国企改革中,部分企业虽然停止营业了,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消亡,联晟托管公司在妥善处理好资产、债权债务、员工安置等问题后,就要通过吊销、注销、破产等措施将停业企业“消号”,实现劣势国有企业从市场上彻底退出。
(二)夯实两大基础:认真做好被托管企业的接收和清理
联晟托管公司设立以后,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托管工作如何开展的问题。当时的情况是,全市600多户停业劣势企业分布在各个资产营运机构和授权经营主体内设的托管机构中。这些停业企业由于长期管理不善,存在着资产不清、债务不实、资料不全、财务核算不规范以及员工安置、法律诉讼等大量遗留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市属重点和骨干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是等待上级部门或聘请中介机构把停业企业的资产、帐务等遗留问题清理并解决以后再接收过来,还是尽快进入托管程序,逐步解决遗留问题?为此,联晟托管公司从大局出发,从保障全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继续推进的迫切要求出发,迅速组织力量,积极主动地开展接收和清理工作。一方面按照“现状接收、全面接收、实地接收”的原则接收停业企业,另一方面按照“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实地核实”的原则进行清查梳理,并把接收和清理工作作为两项基础性的工作做实做好,为下一步进行托管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 、服务大局,务实高效做好接收工作。按照托管协议的内容和要求,全面、高效、务实地接收停业企业及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全面就是全盘接收,不挑肥拣瘦,不讲价钱和条件;高效就是快速接收,积极主动,不推诿拖拉;务实就是现状接收,在移交手续完善的前提下完成接收工作。联晟托管公司作为受托人分别与各资产营运机构和授权主体等委托人签订托管协议,主要规定委托人、受托人、被托管企业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托管标的、托管期限、托管资产、托管档案资料情况等内容。
?2 、对历史负责,有条不紊开展清理工作。面对600多户企业杂乱无序、堆积如山的档案资料和分布在不同地方的实物资产,清理工作是对联晟托管公司的一大考验。只有先彻底清理,才能有序管理,那么,如何进行清理呢?
一是确定清理工作的原则。针对被托管企业的情况,明确“清理帐目、帐帐相符,清理资产、帐实相符,清理档案、便利检索”的原则。
二是合理划分清理工作的类别。共分四个大类,即实物资产类,包括房地产、在建工程、汽车、机器设备、库存商品、办公用品等6个小类;债权投资类,包括应收帐款、预付款、长期投资等;债务类,包括金融债务、企业债务、个人债务和其他债务等;档案类,包括证照、文书、人事档案、财务资料等。
三是明确清理工作的目标责任。清理工作就是为了掌握被托管企业的真实情况,以便于有效地处理企业的遗留问题。对具体的被托管企业而言,清理工作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下子把什么都弄清楚。在实践中,联晟托管公司制定了初步梳理、深入整理和彻底清理三个分期目标,组成专责小组明确清理对象、清理内容和清理程序等,扎实地开展了各项清理工作。
(三)构筑三条通道:实现被托管企业有序退出
联晟托管公司的工作目标,就是实现被托管企业资产退出、人员退出、法人身份退出,在解决企业遗留问题的前提下,依法有序地使企业法人资格消亡。围绕这一目标,联晟托管公司着力构筑三条通道,即员工安置通道、资产债务处置通道、企业法人退出通道。
?1、员工安置通道
妥善安置员工是国有企业改革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改革成功与否最重要的标志。如果员工得不到依法妥善安置,社会稳定就无法保证,企业改革必然无法推进和深化。珠海市大规模国企改革之所以能有序推进并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认真抓好做实员工安置工作。
员工安置可分为企业托管前和托管后两个阶段。在托管前,按照国企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支付停业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使停业企业员工从国有员工身份顺利转为社会劳动者,在法律上已经与被托管企业没有关系。在大部分员工安置问题解决之后,停业企业才能进入托管。但是企业被托管后,仍然面临着复杂和繁重的员工安置问题,其产生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由于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失业人员在陷入困境的时候就会按照原来的管理关系逐级反映情况,要求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联晟托管公司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二是托管前停业企业遗漏的和无法解决的员工安置遗留问题,包括经济补偿、欠发工资、欠交社保规费、住房补助以及集资等大量问题,联晟托管公司要进行处理;三是企业停业后,要返聘部分原企业员工做为留守人员,留守人员在完成留守任务后,也必须予以妥善安置。为此,联晟托管公司以停业企业为载体、以产权收益资金为保证、以员工安置有关政策为依据、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为宗旨,建立和完善了员工安置通道,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巩固了全市国企改革的成果。主要措施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切实解决关系停业企业员工经济利益的遗留问题,主要是停业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拖欠社保规费、拖欠房改补贴等,联晟托管公司根据企业档案予以核实后,按照有关政策分类分批解决。
第二,按照“困有所助,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原则,切实帮助特困失业人员渡过难关,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人员的关心。对失业两年后仍没有找到工作的人员,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联晟托管公司实行特殊救助制度:其子女考上大学而无钱交纳学费的,通过困难补助和借款资助,保证失业人员子女不失学;对失业特困人员给予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保证病有所医;在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大力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联晟托管公司配合劳动、人事等部门对失业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再培训,配合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务市场举办下岗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主动联系有招工需要的企业,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第四,积极推进失业人员“社区化管理”工作。联晟托管公司管理着600多户停业企业包括失业、退休和党员档案在内的大量资料档案,如何按照“社区化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向社区移交这些档案资料,是联晟托管公司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联晟托管公司组织力量对这些档案分门别类按照档案管理政策和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整理规范,并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积极做好移交工作。到2004年底,已经向档案部门、社区街道办、社区党组织移交各类档案1万多份。同时,联晟托管公司还专门建立失业人员信息库,对失业人员本人及其家庭详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纪录,以便掌握失业人员最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通过构筑行之有效的员工安置通道,失业人员从领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到领取失业救济金,从领取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到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并最终进入社区管理,每一环节都得到有效衔接,实现了平稳过渡。
第五,做好停业企业留守人员安置工作。停业企业在进入托管之前,全体员工都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其产权主体按全市统一的政策,基本解决了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安置问题。为了有效开展托管工作,对一些资产债务规模较大、遗留问题较多的停业企业,联晟托管公司要求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财务和人事负责人作为留守人员,在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由联晟托管公司以临时用工的方式重新聘用,在留守人员完成相应的托管工作后予以解聘或安排新的岗位。
2、资产债务处置通道
被托管企业的资产(包括企业财务帐面上的一切实物资产和非实物资产如现金和银行存款、债权、长期投资等)和债务(包括各种应付款、银行借款、其他借款等)的处置具有合法性和联动性的要求。联晟托管公司通过不断创造和完善各种条件,构筑了以被托管企业为主体、以相关政策法规为操作依据、以产权交易市场等要素市场为依托、以“依法、规范、效益”和“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资产债务处置通道。按照被托管企业的具体情况,资产和债务处理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变现资产。安置员工需要资金的,通过全市统一的要素市场变现资产,筹集资金解决。
二是保全资产。维护被托管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新的被动查封和拍卖现象。
? 三是主动偿债。用现有资产主动抵偿企业债务。
? 四是削债优先。通过与债权人沟通谈判,以现有企业资源为基础实现以较小成本抵偿和化解较多的债务。
? 五是盘活资产。对被查封或抵押的资产,在设法解封后通过要素市场进行盘活,用于变现、抵债或经营。
以上资产和债务的处置方式,视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单独或综合运用。到2004年底,联晟托管公司已经完成清理停业企业资产28亿元,债务35亿元。
3、企业法人退出通道
企业法人退出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和注销营业执照,判定“死亡”;二是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实现破产,企业法人资格丧失;三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开交易,转让企业产权,虽然企业法人本身并未消失,但却实现了国有资本在该企业的退出。某一企业完成法人资格退出工作,也就标志着对该企业托管工作的结束。
在实际工作中,联晟托管公司根据停业企业的实际状况,制订了“母公司实行破产、子公司主动注销吊销”的退出战略。为加快和规范企业法人退出工作,联晟托管公司探索并完善了对停业企业逐一进行主动清算的制度,并在企业清算前先征得委托人同意。通过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清算,企业资产得到有效处置,企业债务得到妥善处理,企业员工安置等遗留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联晟托管公司根据清算情况出具企业清算报告,并对清算企业逐户建立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并以此为基础,依法有序地办理企业法人退出手续:
一是对没有资产、没有办理年检的企业,统一主动清算后协助工商部门吊销。
二是对资产和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的企业,由税务部门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办理税务注销手续,然后依法分批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三是对资产和债务比较简单,具有一定的无形资产和经营价值的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公开对外转让企业整体产权。
四是对债务规模大、严重资不抵债的停业企业,在遵循现有法律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将许多事务性的工作前移,积极协助法院进行多项创新,大幅度缩短破产工作办理时间,实现企业快速退出。
到2004年底,托管企业依法退出数量达576户,占接收停业企业总数的94.9%。
(四)推行四项措施:托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停业企业的托管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操作难度大,客观上要求联晟托管公司必须确立全局性、系统性和总体性观念。同时,又要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方法、措施,善于抓重点、抓难点、抓关键,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在托管工作实践中,联晟托管公司通过突破常规的组织管理、托管企业的独立核算与统一管理、企业破产的事务性工作前移和注销模式创新等四大措施,形成了独特的优势,使托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1、突破常规的组织管理
劣势国有企业托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而且工作量庞大、各种困难问题繁多,按一般常规组织管理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因此联晟托管公司在原有四个常设职能部门的基础上,以每一阶段的不同工作重点设立跨部门项目专责小组。常设部门以职能为主导,侧重日常管理,项目专责小组以业务为主导,侧重阶段性任务。小组负责人的选用以业务专长为主,既可以是部门经理、一般员工,也可以是留守人员。在处理专项工作过程中,小组负责人可以跨部门调配使用人员,甚至指挥职级高于自己的人员予以配合,使内设部门与专责小组人员交叉联动。这种双重管理模式在保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同时又确保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按时完成。
联晟托管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双层管理架构。第一层是突出管理职能的本部人力资源管理架构,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包括决策层和经理层在内,正式员工核定人数为20人,体现精干高效原则,侧重发挥计划、组织、决策和控制等各项管理职能,考核采取由珠海市国资监管部门制定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第二层是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的留守人员人力资源管理架构,具有流动性的特征,这部分人员主要是情况较为复杂的大型集团公司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和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共40人。根据有关规定,托管企业的留守人员在企业被托管前,一律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联晟托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与其重新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并负责对留守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留守人员采用的是以任务为中心的责任制考核和相应的动态管理,按照业务的实际需要聘用,按企业退出的进度解聘或转岗。这种本部和留守人员双层的人力资源管理架构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互补的作用,一方面决策层和管理层能够专注于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组织管理,另一方面富有经验的执行层对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促进作用,能够快速解决各种棘手的事务性工作,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本部人员不足和工作量过于饱和的问题。
要实现规范化运作,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体系。没有现成制度可借鉴的情况下,联晟托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托管工作的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了托管制度体系。一是以上级部门制定的《珠海市市属企业托管试行办法》和《珠海市市属停业企业留守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等基本框架性文件,作为开展托管工作的主要依据。二是制订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订并颁布了员工守则、内设机构职能、员工岗位职责,以及公司有关行政、人事、财务、党建、资产管理和处置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共24个,并印制成《制度汇编》,企业内部管理日益规范。三是建立和规范托管工作流程,在设立托管业务的计划、实施、监督、催办、检查和信息反馈等机制的前提下,制订并完善了托管企业法人的吊销、注销、破产以及资产债务处理等工作流程。四是强化执行,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检查、完善和提高,使联晟托管公司各项工作迅速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独立核算与统一管理
托管公司与停业企业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企业托管后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明晰权利和义务,联晟托管公司一方面以托管协议为基础、以法人为单位,对613户托管企业进行独立记帐核算,保证被托管企业的财务独立性;另一方面为了解决托管事务多、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矛盾,返聘了6名停业企业原财务人员,在独立记帐的基础上,制订统一核算标准和代理记帐制度,采用由一个财务留守人员为一批企业进行代理记帐,为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提供了基础条件。
联晟托管公司面对的是600多户企业多年积累的财务文书、人事等方面的大量资料,在资产处理、债权债务处理、法律诉讼等工作中,必须以这些资料为基础依据。而公司本部仅有员工20名,人均需负责处理30户停业企业。这些企业存续时间久远,有的长达半个世纪,情况相当复杂,如果单靠传统的方式来进行资料的整理、保存、管理、使用、检索工作,根本无法适应托管工作对档案和资料的检索利用的基本要求,更谈不上方便和快捷,而且人员和时间成本也将大大增加。为此,公司成立伊始,就着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与软件公司研究开发专门软件,针对托管工作的需求,将托管企业的有关资料数据输入电脑,建立数据库,实现托管企业的资料管理信息化;二是建立托管企业从接收、清理、处置到法人资格退出全过程的覆盖财务、资产、档案、诉讼等内容的流程化信息管理平台。联晟托管公司各业务部门相对独立而又信息共享,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可以按企业名称、资产、债务等分类情况快速检索,并按分布区域、种类进行区别处理。
联晟托管公司借助上述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措施,不仅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人力资源,而且使托管企业的整个托管过程都有原始记录,为动态和及时地分析研究全市停业企业的退出情况提供了丰富翔实的数据资料,也避免了过去因为人员调整变动而造成的资料遗失和情况不清的现象,促进停业企业从进入托管程序到完全退出市场的规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3、企业破产事务性工作前移
依法破产是企业退出市场的规范途径,对严重资不抵债的停业企业,如果没有员工安置遗留问题、无集资问题、无转移资产问题,联晟托管公司则对其实行破产处理。为加快破产工作,联晟托管公司将一些事务性工作前移,如预先解决人员补偿和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地处理债务问题、全面而专业地进行企业清理等,对所有能提前预见的问题全部提前解决,扫除破产道路上的各种障碍。
在市政府和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共同为加快破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实施条件:一是联晟托管公司内部设立了专门的破产专责小组,在公司内部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企业破产工作;二是珠海市专门设立了由法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联晟托管公司共同组成的国有企业破产联合工作小组;三是由市政府统一设立了由有关部门派员参加的国有企业破产小组成员库,对不同的破产企业,从破产小组成员库中抽调不同的人员分别组成若干个破产清算组,负责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四是法院专门增设了破产预审程序,对拟破产企业先全面预审,符合条件后再正式立案受理;五是协助法院出台了珠海市第一个《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操作程序(试行)》文件。通过实施这些创新措施,停业企业破产工作迅速取得突破,探索出一条成本低、效率高、依法规范的停业企业破产途径和模式。
4、全面清算后的企业注销
大部分停业劣势企业都必须通过注销方式实现退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注销需要先办理国税注销、地税注销、银行销户、公章销毁等工作,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要出具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最后工商部门才能注销企业法人资格。由于注销涉及到产权主体、债权债务主体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因此,注销一户企业,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复杂的程序,工作效率往往很低。
针对上述注销程序的繁琐性,联晟托管公司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创新了企业注销的具体措施,大大加快了劣势企业退出速度,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具体做法:一是对拟注销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算。清算是注销的前提和基础,在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组成了统一的企业清算工作指导小组,并以独立的托管企业为单位,成立了由产权主体、中介机构和联晟托管公司人员组成的清算实施小组,事先对拟注销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算;二是对被托管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经过比较、筛选,选择部分规模较小、历史遗留问题较少、债权债务清晰、已全面清算的托管企业实行申请批量注销,大大提高了企业注销的效率;三是通过主动与税务、工商和金融等部门进行沟通,获得这些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包括请税务部门组织跨所、跨科室工作组直接到联晟托管公司对托管企业进行税务核查,由税务部门建立专门程序,为符合条件的被托管企业实施集中税务注销;四是按照工商部门的程序和条件,由工商部门对拟注销的一批企业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 四、区域性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的实施效果
产生于区域性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大规模国企改革背景下的劣势国有企业集中托管与市场化退出,经过联晟托管公司三年多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实施效果。
(一)有效解决了劣势国有企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不少劣势国有企业都处于“停而不亡”的状态。所谓“停而不亡”是指停业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在短期内消亡,企业的资产在不断消减,而债务却在不断增加,企业并未实现真正的退出,大量的遗留问题仍然存在。作为企业开办人或出资人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于职能调整和企业领导人更迭,往往很难对企业的遗留问题进行妥善有效的处理,造成这类企业管理混乱,资产流失、债务纠纷、员工上访等遗留问题突出。由于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了政府的信誉和形象,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诱因。联晟托管公司通过建立全市范围内集中管理和处理停业企业的平台,将原来分散管理的劣势企业统一托管,依法有序地进行资产处置、债务处理、员工安置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从而有效减轻了政府压力,化解了各种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彻底解决停业企业的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
(二)建立了区域性劣势国有企业有序退出的新机制
在国企改革中,劣势企业退出是一大难题,涉及到大量的员工安置和资产债务处理问题,而且由于出资不到位、财政担保、政府借款等原因,政府既要对劣势国有企业的诸多遗留问题承担法律责任,又必须担负起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员工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行政责任。因此,如何在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的前提下,实现劣势国有企业的依法、有序、快速退出,是各个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联晟托管公司实行的以“统一平台、统一政策、统一托管、市场运作”为特征的劣势国有企业托管退出模式,创新了区域性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中依法有序快速处理劣势国有企业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具有开创性和探索性。
从2001年联晟托管公司成立到2004年底三年时间内,珠海市停业和改制的劣势国有企业近千户,其中托管处理的达到613户,占60%。通过联晟托管公司卓有成效的工作,采用许多新办法解决大量老问题,在原有的企业退出方式上采取了多项创新措施,使劣势企业的资产和债务得到规范处理,员工得到妥善安置,法人资格依法消亡。联晟托管公司在处理劣势企业大量遗留问题和全面退出的过程中,不仅未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也未发生危及自身安全的现象,为不断深化国企改革营造了稳定、和谐、有序的条件和环境。
(三)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设立联晟托管公司是政府决策,但联晟托管公司的运作则是市场行为。联晟托管公司作为市场主体,通过不断创新和拓展托管业务,实现了公司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一方面,通过联晟托管公司这个统一和集中托管劣势国有企业的责任主体,有效解决了员工安置、资产和债务处理、财务人事资料管理等问题,疏通了员工信访和法律诉讼渠道,从而减轻了政府负担,维护了社会稳定,达到了政府设立托管公司的目标和要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联晟托管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也通过托管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对企业和资产集中托管、统筹处理、批量处置等措施,节约了法律诉讼成本、人工成本和处置成本;通过对债权进行清理、保全,对债务打包与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削债谈判,同时选择最佳时机批量处理实物资产等,实现了处置效益最大化。托管当年,被托管企业减亏额合计达2.95亿元。三年来,联晟托管公司共处理资产28亿元,处理债务35亿元,通过集中处置停业企业资产和债务,仅管理成本一项就比原来分散的处置方式节约4.4亿元。
(四)为全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条件
按照“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原则,珠海市从2000年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全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战略改组,第一阶段以劣势国有企业退出市场为特征,进行大规模国企改革,退出劣势国有企业近1000户。第二阶段以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战略重组为特征,扶持和壮大国有优势和骨干企业,新组建5家授权经营主体,整合4家资产营运机构。第三阶段以进入资本市场和推进企业产权多元化为特征,深化国企改革,重点内容是促进企业上市、引进战略投资、实现产权多元化。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也是劣势国有企业不断退出的过程,能否对劣势国有企业妥善处理,直接影响和制约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进展和成效。联晟托管公司通过对全市劣势国有企业进行托管,完成了劣势国有企业在托管平台上的有序、快速退出,为整个国有经济调整和国企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五)托管公司实现了实体化运作
联晟托管公司在按照既定目标完成劣势企业托管退出的同时,公司自身也获得了发展与提高。一是业务领域有新的拓展:在劣势企业托管退出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了资产项目的受托经营、政府债务的受托处理,成为地方政府解决历史遗留债务问题、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依托。二是锻炼了一支具有创新理念和实干精神的干部队伍:通过劣势企业托管退出工作的长期实践,一批懂经营、会管理、有业务专长和管理专长的干部成长起来,奠定了公司未来发展的人才基础。三是通过自身的工作与实绩,巩固和提高了联晟托管公司的地位与形象:由于联晟托管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具有相当的创新性,一些托管企业的债权人、特别是债权银行曾一度对公司的地位和目的表示不理解,通过三年的工作,尤其是联晟托管公司专业化的定位和依法依规的企业行为,使得众多债权人的认识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也让联晟托管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留下了良好的形象,有利于继续开展更大范围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业务。
根据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2005年开始,联晟托管公司作为市属国有独立法人企业,实现实体化经营,成为完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市场主体。按照已经制定的发展战略,联晟托管公司将在资产受托管理、企业托管经营、政府资产和债务受托处理等方面大力开拓市场,实现规模经营,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上继续创新,为珠海市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研究部
2005 年11 月20 日
| 送: |
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游宁丰副省长、发改委、省经贸委、国资委、省财厅
省物价局、各市经贸局 |
| 发: |
各会员单位 |
各级领导对本期内容有何批示、意见,请即告本会研究部
地 址: 广州市麓景西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0091
单 位: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研究部 联系人: 林永豪 严兵
联系电话: ( 020 ) 83573705 传真: 83573705 E-mail: qlyjb@163.com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