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
申报等级及申报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师:
1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人资管师职业培训,并取得毕 / 结业证书;
2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过人资管师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毕 / 结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 3 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理师:
1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 2 年以上,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毕 / 结业证书;
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经过人资管师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毕 / 结业证书;
3 、取得大专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过人资管师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毕 / 结业证书;
4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过人资管师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毕 / 结业证书 。
(三)人力资源管理员:
1 、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经过人力资源管理员 [ 简称人资管员 ] 资格培训,并取得毕 / 结业证书;
2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二、费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
人力资源管理员 |
3250 元 |
2350 元 |
195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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