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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通讯》


会 员 通 讯

第一期
(总第159期)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编 2008年1-2月合刊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新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政策更倾向产业目标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更注重产业性目标,强调与产业政策、技术经济政策相配合,鼓励农、林、牧、渔业、节能环保产业和自主创新企业发展,无论什么经济性质企业,无论在什么地区,都可以享受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的所得税优惠。新的企业所得税除了保留老的税法中对农、林、牧、渔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免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以外,又新增了一些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高科技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提高了原有的优惠力度。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如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选、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并符合规定比例,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 计入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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