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员 通 讯
第十二期
(总第158期)
|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
编 |
2007年12月5日 |
|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
国资委酝酿员工持股新政
国务院国资委正在进行最后修订的一份规范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新文件当中,明确推崇联想集团的改制模式。国资委日前在清华大学就这份名为《关于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投资持股意见》征求了一些知名经济学家的意见,对文件内容继续进行修订。这是国资委成立以来首次就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操作做出专项、系统、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在国资委成立前的2002年,因为电力行业在员工持股上进行的大量不规范操作,财政部曾下发叫停员工持股的紧急通知。但至今为止,官方对于国企改制中员工持股再无明确说法。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份《意见》中相对国有控股企业、大中型企业辅业、中小型国企的改制操作而言,对科研设计院、高科技企业的政策最为“优惠”,对其员工持股的操作放开了最大的尺度。据参加9月意见征求的人士透露,根据这份新文件的安排,除了知识产权折价入股、折价出售股权、奖励股权等这些已有的政策外,科研院所的“国有股东可以把自己的一部分分红权让渡给管理层,即按岗位设置股权,取得分红权,这个分红权职工和管理层可以以现金的方式拿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