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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通讯》


会 员 通 讯

第十二期
(总第158期)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编 2007年12月5日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劳动保障部出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针对就业促进法的相关内容做了全面细化,对就业服务与管理、就业援助的相关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规定细化了保障公平就业的条款。如明确,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

规定还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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