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员 通 讯
第五期
(总第151期)
|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
编 |
2007年5月8日 |
|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
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张彦宁副会长讲话摘要
企业家活动日是企业家的节日,企业家是这个舞台的主角。今天,广东省以“又好又快、和谐发展——广东企业家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的责任”为主题,召开今年的企业家活动日大会,广东省的企业精英们欢聚一堂,共商大事,共谋发展,这是企业家的一项很重要的活动。在此,我代表陈锦华会长,代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这次大会上受到表彰的“广东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和广东省诚信企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这次大会的各位代表表示亲切的问候!
任何国家的经济腾飞与发展都是以企业的兴旺发达为基础,而企业家是企业的领导者、组织者,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推进者。从1994年至今,历年的企业家活动日都紧紧围绕着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关注、交流和探索有关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这项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他们分别出席或发贺信、题词祝贺。特别是2002年4月7日,广东省还承办了第九届全国“企业家活动日”主会场活动,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同志也亲自出席了会议。
广东省企联是省级雇主组织代表,多年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企业、企业家服务,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各项服务活动,为提高企业家素质,维护企业家利益,促进企业家队伍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广大企业家的信赖与赞誉。早在2003年省企联就明确提出了广东省企业和企业家经营者权益保护工作立法目标,把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当作己任。通过几年的努力,在省企联的推动下,2005年12月2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并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面规定了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政策文件制定、国有资产监管、对外经济贸易、跨地市场竞争、企业经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各个领域中应当承担的维权义务和不得做出的侵权行为。这个《条例》的出台,不仅仅对促进广东省的法制建设,在全国其他地区也会产生较好的示范作用。
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强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省的“十一五”发展目标是要进入宽裕型小康社会。企业肩负的责任重大,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和企业家光荣神圣的历史使命,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希望广大企业家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做强做大做久,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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