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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通讯》


会 员 通 讯

第二期
(总第148期)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编 2007年2月5日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银监会决定修改企业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日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发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6 年第 8 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 的决定》已经 2006 年 12 月 28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55 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 5 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外部战略投资者”,修改为“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 3 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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