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员 通 讯
第十二期
(总第146期)
|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
编 |
2006年12月5日 |
|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积极为广东企业和企业家保驾护航
——写在 《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一周年
《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 2005 年 12 月 2 日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立法,并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颁布施行。《条例》明确了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作为省级雇主组织的唯一代表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为参与维权活动,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宣传、推广好《条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认真部署,踏踏实实地做了一系列的工作,努力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高度重视。 2006 年 2 月初,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召开 2005 年工作总结暨 2006 年工作任务布置大会。在会上,罗佛光会长明确提出,要把为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权益的保护工作和省企联雇主法律地位的确立作为 2006 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对《条例》的认识,构建广东法制社会的和谐环境,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宣讲。 为了让广大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知道《条例》、了解《条例》,在今年 4 月 16 日,广东省人大财经委与广东省企业联合会联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办 《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宣讲大会,邀请了省人大法制委李焕新副主任宣讲此条例。全省 200 多家企业和企业家代表、有关部门共 300 多人出席了大会。
5 月 19 日,我会副会长朱小勋出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举办的 2006 年会员大会时,在会上对《条例》作了详细的讲解和宣传。
6 月 20 日,我会在广州鸣泉居专门召开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对省内各地市的雇主组织及省级行业协会就《条例》进行了详细的释义。
8 月 2 日,我会副会长朱小勋在广州市企业联合会举行的市一级行业协会会议上对《条例》进行宣传。
10 月 24-25 日,在北京 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织召开的第四届中国雇主论坛上, 我会副会长朱小勋 受大会邀请,针对该 《条例》 在会上作重要发言。
11 月 9 日,我会副会长朱小勋出席了广州市包装印刷行业协会年会,在会上对《条例》作了详细的介绍。
三、派送资料。 为做好宣传工作, 《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 的法规单行本印刷出来后,我会马上向各会员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免费派发了 一万多册。同时面向行业协会和省内企业开始了单行本的征订工作。
四、广为宣传。 在《条例》颁布的一年时间里,通过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在《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在《南方工报》及广东电视台上发布了专门的公益性宣传。
五、实践操作。 在《条例》颁布的一年时间里,利用法律赋予我会的权力,我会帮助、指导了 6 家企业依靠《条例》,用合法的手段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企业或企业经营者受侵害的情况,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企业解决了具体的困难和问题,有效的维护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利益。
(本刊记者 唐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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