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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5年度广东省“十大国有诚信企业”
“十大民营诚信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委关于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全省企业诚信建设,由地市经贸委(局)、行业协会、大企业集团推荐,经征求申报企业所在地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意见,并在省级报纸公示,经广东省诚信企业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决定对企业诚信建设成绩特别突出、社会贡献大的2005年度广东省“十大国有诚信企业”、“十大民营诚信企业”和600家“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经常开展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始终坚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守合同、讲求信用、安全生产、合法用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诚信建设,构建诚信广东、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 2005年度广东省十大国有/民营诚信企业
● 2005年度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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